直播虐杀野生动物,传播的不仅是血腥,还有为牟取利益不顾社会底线的价值扭曲,对法律精神的罔顾。
文 / 刘高
据媒体报道,近日在直播平台六间房秀场上,有团队打着户外主播名义进山林捕杀野生动物,并对其虐待、杀害,并据此索要礼物,其直播最多时有近3万人同时观看,月入近10万元。不少网友质疑此举违法。17日下午,江西宜春市万载县森林公安处称,涉事主播及团队涉及非法狩猎,已被警方查处。但据报道,该直播仍在继续。
毋庸置疑,被很多人视作移动互联网时代风口的网络直播,眼下势头正旺,将公众猎奇心态和互联网语境中的“关注即资源”空前放大。在室内真人秀可发掘的内容近乎被发掘殆尽的情况下,有些平台或直播团队也将目光转向了户外直播,转向了那些新奇的、极端的东西。打着户外主播名义的猎杀行为,即由此而来。
为了获取更多人的关注,新闻中谈到的虐杀团队“每天至少杀一只动物”,且“手段极其残忍,将烟头塞进猎物嘴里,活剥皮、或分肢等。”相信看到这里,可以联想到的画面之血腥,足以让有些人却步。
孟子曰:“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按孟子的定义,这是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对动物肆意虐杀,违背了起码的人文伦理。前些年的“虐猫事件”,便广受谴责。网络直播虐杀野生动物,挑衅道德底线与法律红线的意味更明显。
“一切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善良风俗”,是基本的法律原则。网络直播虐杀行为,便明显冒犯了人类的同理之心,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本质上,这传播的不仅仅是血腥,还有为牟取利益不顾社会底线的价值扭曲,对法律精神的罔顾。
对于以团队形式运作的虐杀团体而言,据事发地森林公安方面称,其已被确认涉非法狩猎。但在此之外,有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对直播内容及截图研究后表示,其中至少有四类被宰杀的动物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这就涉嫌触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而涉事森林公安方面仅根据“涉案团队共捕猎野猪一只,野兔两只、蛇两条”作出林政处罚,显然太轻,其事实认定也跟其实质的严重程度不匹配。比起猎捕野猪等,涉嫌虐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才是问题重点,有图有真相,取证成本较低,是不该漏掉的违法乃至犯罪事实。涉事森林公安显然还需跟进补充侦查,必要时刑事立案。
“
网络直播虐杀行为,便明显冒犯了人类的同理之心,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本质上,这传播的不仅仅是血腥,还有为牟取利益不顾社会底线的价值扭曲,对法律精神的罔顾。
”
还应看到,直播虐杀野生动物,也有违起码的传播伦理。对此网络信息部门也该介入查处,若查实则严加处罚。而涉事网络服务平台也难辞其咎:在接到举报后迟迟不处理,还对其推广宣传,在该团队被查处后仍允许其继续。
《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热播影视作品等置于首页或其他主要页面等能够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显感知的位置,可视同提供。参照该条款,涉事平台显然难逃连带责任,特别是再三姑息,有关方面该对其依法追责,该采取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的,绝不应含糊。
残忍虐杀野生动物还将其直播,违背社会底线,也玷污直播生态。要惩前毖后,让其自食违法恶果是必须的。
作者是律师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