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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还小,但作为家长也开始为她储备将来的买房基金了。我的打算是这样的,女孩大学毕业后我会首先在她工作的城市全款买一套房子,使她不必受租房之苦。如果到时候她选择的工作地点是二三线,就买个小一点的房子(五六十平米),但肯定全款,不要女儿供房。至于女儿结婚时,我的要求是,对方如果无房可以住在我女儿的小房子里,但小房子是我女儿的婚前财产,和男方一点关系没有,不可能考虑加名。
如果男方全款买房,或已经有房,我就考虑陪送车一辆,但车也是我女儿的名字,为我女儿婚前财产,车价可以浮动。如果男方要贷款买房,我就加点钱在给我女儿贷款买一套婚前房子,每月还贷钱数至少要达到我女儿收入的七成以上,也就是我女儿的大部分收入要用来给自己的婚前房子还贷。
作为女孩家长,我这个买房方案大家觉得公平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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