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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人可能认为一分钱算不了什么,就算掉到地上也懒得捡,可就有人为这一分钱较起了真。日前,义乌的朱先生在超市购物消费时,店家拒绝1分钱找零,而他通过投诉获得了自己应得的权益。
9月22日晚上8时许,朱先生来到义乌稠州北路某超市购买了一瓶重量为250克的蒙牛冠益乳。这瓶牛奶放在超市货架上的价格标签上印的是4.99元,但朱先生拿着一张5元纸币和这瓶牛奶到收银台付款时,收银员收了朱先生5元钱后就没有找零,也没向朱先生作出解释。
“这瓶牛奶的标价是4.99元,为什么收了5元钱却不找还我1分钱?”朱先生见状,就向收银员追问。对此,超市收银员却另有一番说法,她表示,确实应该找还朱先生1分钱,但是超市没有零钱,另外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方法,这1分钱也是归超市所有,如果顾客真的为了1分钱去投诉,肯定也没有人会理。
明明贪占了顾客便宜,店家的答复却这么“牛气”,这让朱先生无法接受。近日,朱先生带着疑问来到义乌市市场监管稠城市场监管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召集双方展开调解。在现场,朱先生陈述了超市购物的经过,并提供了超市的购物小票。“超市货架上的蒙牛冠益乳价格标签上印的价格是4.99元一瓶,为什么顾客付了5元钱却拒绝找还1分钱?这难道不是虚构价格欺骗消费者吗?”朱先生坚持要求店家必须给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
对于朱先生的陈述和诉求,该超市的饶经理当场向朱先生承认了过错,但他表示超市也有苦衷,“超市确实没有1分、2分的零钱,在超市零售商品模式中,一般都是按照惯例5分钱以下是不找还顾客的,超过5分的就找还顾客1角钱,也就是四舍五入的算法。”
双方在1分钱的争议上各有说法,无法达成一致。执法人员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解后指出,根据顾客提供的购物小票显示,这瓶牛奶货架上的价格标签确实是4.99元,既然标价是4.99元,为什么顾客付了5元钱,却拒绝找还1分钱?超市的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立。
执法人员表示,超市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就必须明码标价,就必须按照明码标价与顾客结算货款,即使是1分或者2分也要找还顾客,既不能以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忽悠人,更不能以没有零钱为由拒绝找零,“如果超市确实没有零钱,可以选择让消费者能自愿接受的实物作零钱替代,1分钱、2分钱虽然少,但如果超市多次拒绝找还零钱,就涉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以500元计。听了执法人员的解释说明后,超市饶经理当场作了三点表态:一是现场向朱先生表示道歉,二是赔偿50元,三是立即对整个超市货架上的商品明码标价和价格标签,做一次全面的检查整改,真正让顾客来超市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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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怎么看?你会纠结这1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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